1、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填写的内容无论保证与否都应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有效性的。 2、申请人应依法慎重选择申请的市场名称,避免侵犯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使用核准登记的市场名称造成社会和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 4、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和签名,除修改签字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6、 除当场提交且不予受理的申请材料外,市场名称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